2017-03-27
外国语学院关于选派优秀本科生申请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各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1. 外国语学院2015级、2013级俄语专业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学业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在校课程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GPA不低于3.5(以4分制计算)
        2. 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三、遴选办法
        学生自愿报名,学院将按照报名学生的平均学分绩进行排名,从高到低进行遴选。俄语专业2015级选派3名学生作为本科插班生前往俄方院校学习,2013级选派1名学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四、交流学习时间
   2017年9月-2018年6月
  五、学习形式和内容
        学生将赴境外合作院校进行为期一学年的专业课程学习,在境外期间所获得学分将转换为我校本专业相关课程学分。选派学生出国前,院系应为其制定详细学习计划。
  六、资助内容
        1.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2. 项目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我校学费及其他费用。
   七、选拔流程
        学院组织项目宣传、报名、选拔和院内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于2017年3月27日前按照有关要求将候选人名单报国际交流学院项目拓展与管理办公室,并向全校公示选派学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国际教育中心(国际交流学院)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指导选派学生办理后续手续。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3969276
  外国语学院
  2017年3月24日